省政协《文史精华》编辑部2012年公开招聘

2013-08-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省政协《文史精华》编辑部2012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政协《文史精华》编辑部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文史精华》编辑部。该编辑部是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辑出版《文史精华》杂志。该杂志为综合性社会科学期刊,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品质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热爱文史资料工作,有一定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
    3.作风扎实,工作细致,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及适应能力,具备良好的素养及团队合作精神;

5.熟练运用计算机,有较丰富的采编知识;

6.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历史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197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编辑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省政协《文史精华》编辑部拟公开招聘编辑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he. lss. gov. cn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 hebpta. com. 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2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人员的年龄限定在35周岁以内,其中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 hebpta. com. cn)。报名时间:4月13日8:30至4月19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人面试。若参加面试人员数低于该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与《文史精华》编辑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学位高低顺序依次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政协办公厅协调省政协《文史精华》编辑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与《文史精华》编辑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河北省政协网站(www.hebzx.gov.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可暂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待取得毕业证和报到证后再办理后续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河北省政协网站(www.hebzx.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7907129(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7907002(省委组织部干部考核处)

    

 

                                 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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