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东光县关于为财政局等单位公开招聘雇用人员的方案

2013-07-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为财政局等单位公开招聘雇用人员的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及市人社局批准,为东光县财政局、住建局共2个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人员共7人(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见《招聘计划》)。为做好招聘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用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用人员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公正、科学、规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根据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将招聘的重点放在专业技术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上;通过招聘工作,选拔优秀人才,加强我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开招聘,根据招聘计划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相关专业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具体专业、学历要求见附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21 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范围为东光县户籍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标准为公告发布之日前在东光县各派出所登记户口的人员)或为东光县生源现户口在外地的高校毕业生(原东光籍户口,后因上大学而迁出现未迁回人员),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四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由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岗位需要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计划和本招聘工作方案确定后,在东光电视台、东光县人社局网站(网址:www.dglss.com)上发布招聘公告,将招聘计划和招聘工作方案的有关内容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1月22 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8 日下午17:00,报名时间七天。报考人员可登陆东光县人社局网站(网址:www.dglss.com)进行表格下载,填写并打印《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5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与报名应聘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3、准考证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在人社局网站进行发布,按规定日期到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
  (四)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由县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3、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13年 1 月 30 日进行,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6、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县人社局楼外电子大屏幕和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1天。
  7、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
8、资格复审。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进入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五)资格审查。由东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六)面试
  1、面试组织。由县人社局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成立面试评委会并组织实施,评委全部外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试题。面试试题请省市专业人员负责命制。
  4、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见东光县人社局网站。
5、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6、面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东光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3 天。
  (七)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总成绩。
  (八)体检
1、体检的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2、进入体检应聘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医院的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最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最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
  (九)考核
  1、考核的组织。应聘人员的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内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进入考核应聘人员的确定。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1:1进入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最终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最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合格后,再行考核。
(十)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东光县人社局网及人社局楼外电子屏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十一)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财政列支人事关系,签订雇用合同。
新雇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已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在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新雇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雇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附则
本工作方案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13年东光县财政局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情况一览表.xls
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填表说明.doc
资格审查报名表(需下载).doc

2013年东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课程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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