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4人。
一、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下达的招聘计划,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公开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招聘医务人员24名。具体职位见下花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专项计划指标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剩余职位将重新面向社会招聘。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专业要求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卫生事业,医德高尚、救死扶伤、热爱专业、有强烈的卫生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
(三)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0岁);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专业;
(五)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六)专项计划指标仅限于已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者”、“大学生村医”以及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支援西部志愿者”人员报考。已正式派遣过的不在专项计划招考范围内。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2014年8月15日—8月21日在下花园电视台、张家口市电视台、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krsj.gov.cn)、下花园区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2日—8月28日。
2、报名地点:下花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交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报名费、考务费100元。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4、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于9月8日-9日持身份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中医、中西医结合考中医诊断和中医基础,其他职位考解剖学、生理学和生化学),满分100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专业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评委及题目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专业1:1比例(末位出现并列时,按有执业资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时按本职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经考核合格人员将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入事业编制。填写《下花园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聘用人员档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区人社局各1份),并由医院统一携带个人档案、毕业证书、考核材料,到区人社局审批。聘用人员中有已参加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聘用人员一律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签订聘用合同后,持有关证件材料及聘用合同(使用省统一制作的聘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到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3、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转正定级。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期最短为六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调离的,按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试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到区人社局办理解聘手续。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151110。
附:2014年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4年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用人
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
职位
|
职位
代码 |
招聘人数 |
录聘条件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北
京
中
医
院
下
花
园
分
院 |
差
额
事
业
单
位 |
临床A |
1001 |
2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专业 |
只限专项计划指标报名 |
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中级以上职称放宽到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临床B |
1002 |
4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专业 |
|
放射功能A |
1003 |
1 |
专科及以上 |
本专业或临床专业 |
只限专项计划指标报名 |
放射功能B |
1004 |
5 |
专科及以上 |
本专业或临床专业 |
|
检验 |
1005 |
3 |
专科及以上 |
本专业或临床专业 |
|
口腔 |
1006 |
1 |
专科及以上 |
本专业或临床专业 |
|
麻醉 |
1007 |
2 |
专科及以上 |
本专业或临床专业 |
|
耳鼻喉 |
1008 |
1 |
专科及以上 |
本专业或临床专业 |
|
中医 |
1009 |
3 |
专科及以上 |
中医专业 |
|
中西医结合 |
1010 |
2 |
专科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
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