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廊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按照《2012年廊坊市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招聘工作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和参加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第一组(女):王宇彤、王苓苓、方舒、张云、张慧岩、陈玉奇、侯颖娜、贾琳、徐桂萍、蔡海娜;
第二组(男):于建、马吕佳、马骏、王伟、王志威、王栢峰、王海楠、王彪、王雄光、王詠正、勾佳、石磊、卢旭光、卢建宾、卢健、卢笛、田健、史明昆;
第三组(男):付文斌、白朋、仝阿军、乔欣、任许亮、刘玉雷、刘江、刘建岭、刘建辉、刘树超、刘彦昌、刘洋、刘俸良、刘静斌、刘鑫、齐征、安磊、孙大智;
第四组(男):孙川、孙唯舜、苏洪运、李广鹏、李宁、李西岭、李洋、李鹏、杨光、杨帆、杨佳润、何治楠、沈东磊、张扬、张亚静、张朋、张建朝、张博;
第五组(男):张燕南、张濛、陈飞、苗杰、金俊礼、周浩然、郑建宗、郑峥、赵东伟、赵雷雷、荆微微、胡继伟、姚远、袁川、贾燕培、徐振峰、徐朝勇;
第六组(男):高山、高严磊、高铭君、郭小华、黄帅、曹源彬、崔旭皎、梁宏伟、梁亮、寇琛、董连靖、韩大威、储江、蔡佳伟、蔡琛楠、樊凯、潘学武。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12年7月12日早6:00在廊坊市第九中学门口广场列队集合,参加体检人员应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安全,集合完毕统一乘车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后自行离开体检地点。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检要求
(一)体检时应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顺序排队接受工作人员查验。
(二)体检费用每人20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
(三)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有关事宜,请参阅《体检须知》。
五、其他问题
(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除特殊情况经招聘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禁止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陪同。
特此通知。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廊坊市财政局
廊坊市公安局
2012年7月11日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胸透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