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我部部属事业单位拟在2011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19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接收对象
本次接收对象严格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不针对非2011年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
二、关于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职位要求;能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的、统招统分毕业生。
三、关于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24日至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将《考试报名表》发送至拟报考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内(见附件3)。邮件标题名为“单位名称+工作部门+姓名”。
(三)考试时间:拟于3月初进行。对于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各用人单位将择优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前,各用人单位将提前电话通知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的考生。未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
(二)考生提供的资料请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及相关部门。
(三)考生在报名时填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各用人单位。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