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检测;承办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和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软件产品和信息化工程质量的评测工作;经授权承担声学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

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和信息化工程的安全测评与评估;组织对信息安全服务资格的审核;为党政机关提供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方案咨询服务;组织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与相关应用技术研究;负责机关网站和局域网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具体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2年统一招聘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3日8:30至4月19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厅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厅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www.ii.gov.cn )和招聘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www.ii.gov.cn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790872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主管部门(单位)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单位代码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比例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备注

单位地址或工作地点

咨询  电话

网址

招聘方式

省工信厅

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

专业技术

113

001

1

1∶3

软件工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两年以上软件测试相关工作经验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0311-

85869751

www.ii.gov.cn

统一招聘

省工信厅

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

专业技术

113

002

1

1∶3

建筑智能化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两年以上智能建筑检测相关工作经验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0311-

85869751

www.ii.gov.cn

统一招聘

省工信厅

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

专业技术

113

003

1

1∶3

分析化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两年以上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验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0311-

85869751

www.ii.gov.cn

统一招聘

省工信厅

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

专业技术

113

004

1

1∶3

通信工程(无线电及无线通讯方向)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两年以上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验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0311-

85869751

www.ii.gov.cn

统一招聘

省工信厅

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

专业技术

113

005

1

1∶3

企业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0311-

85869751

www.ii.gov.cn

统一招聘

省工信厅

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测试评估

113

006

1

1∶3

计算机(信息安全方向)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0311-

87800832

www.ii.gov.cn

统一招聘

省工信厅

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测试评估

113

007

1

1∶3

计算机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两年以上信息安全相关工作经验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0311-

87800832

www.ii.gov.cn

统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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