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省发改委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省经济信息中心、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省农业区划办公室、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中心、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省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名,管理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2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办法。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3日8:30至4月19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委人事处会同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2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4,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省发改委网站(http://www.hbdrc.gov.cn/ )及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可不受面试比例限制,全部进入面试。
2.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省发改委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委人事处和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委人事处和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e.lss.gov.cn )、省发改委网站(http://www.hbdrc.gov.cn/ )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ttp://www.hbdrc.gov.cn/)省发改委网站(http://www.hbdrc.gov.cn/ )和有关招聘单位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0775130 (省发改委人事处)
88615036(省经济信息中心)
83028784(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87045205(省农业区划办公室)
87187909(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中心)
83054222(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发改委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