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委会选调人员公告
2013-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需要,在全市范围内为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这次选调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此次选调对象为:具有公务员身份并且适合做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选调人员要求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名额为10名,其中:中文专业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会计专业3人、水利工程专业5人(中文、计算机、会计专业在市区单位选调,水利工程专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普通类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在197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5、会计人员需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同时交100元报名费。报考会计专业的人员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门一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9:00开始至11月15日17:00结束。
(二)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相关法律知识(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规知识等)等。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水务局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以上比例时,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复审、考察、调动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水务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复审和考察。一是审阅档案和核实有关证件;二是到被考察人原工作单位了解情况,经复审不符合调入条件或报名信息虚假,经考察了解其德才表现不佳不适合选调职位工作的,取消调入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经复审考察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市水务局:792708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320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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