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保定市供水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69名公告

2024-04-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河北保定市供水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69名公告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年河北保定市供水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69名公告
 
  为科学公正选拔人才,改善单位人员专业技术、文化、年龄结构,满足供水公司多种经营单位人员需求,大力实施“人才兴企”战略,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6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和选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录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四、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24年 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共7天)
 
  招录信息发布渠道选择保定市国资委官方网站、保定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保定供水”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录公告。
 
  (二)公开报名(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双休日除外)
 
  1.报名办法:
 
  ①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从招录信息发布渠道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公开招录考试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持报名表(2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前往保定市五四中路1438号供水公司门口东侧50米报名处参加现场报名。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联系电话:0312-7912415、0312-7912416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审查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会同供水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经集团复审合格后,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
 
  (四)考试
 
  1、招聘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
 
  参加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低于3:1的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发布后,对面试资格弃权的依次递补一人次(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专业技能、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
 
  2.选聘
 
  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拟选聘人员进行面试及相关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专业技能、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项
 
  为提高招录过程中选拔、考试的竞争力,招录更多高技能人才,制定综合加分标准,加分计入面试成绩总分。符合基础报名条件的学历、职称和注册执业资格不加分,超出基础岗位需求条件的,按照加分原则进行加分(加分标准见附件3)。
 
  (五)综合成绩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1.招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选聘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
 
  招聘、选聘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学历层次高的;③工作年限长的顺序排序,优先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和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应聘该岗位(专业)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考核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外调等方式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项目的考核考察,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举报并经查实,影响其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流程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有关事项
 
  应聘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全程接受集团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接受职工群众的问询和监督。在报名、笔试、面试现场安置监控摄像设备进行录像。
 
  (一)回避原则。在招录过程中,参加组织招录的工作人员和评委,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出现影响招录公正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肃纪律。严格工作纪律、考风考纪。工作人员在招录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反招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
 
  (四)监督电话:0312-8625066,0312-8625098,
 
  2024年4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gzw.baoding.gov.cn/newsshow.php?cid=5&id=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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