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2024-04-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河北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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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按照《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将对邢台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邢台市委党校(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900号),乘车路线:市内乘32路、106路公交车到红星美凯龙站,东行200米路南。
 
  三、审核安排
 
  证件审核期间,所有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进入审核现场。进入审核现场后,请按引导路线和标识指示参加审核。审核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示,迅速离开审核现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因参加证件审核人数较多,为避免造成拥挤,各职位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4月12日:对报考信都区、南和区、内丘县、临城县、宁晋县、巨鹿县、平乡县、南宫市、威县、临西县职位(不包括法检职位)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
 
  4月13日:对报考市县法院、市县检察院,襄都区、任泽区、沙河市、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广宗县、清河县职位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
 
  4月14日:对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
 
  四、审核证件
 
  由于证件审核时间较短,特别提醒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审核,避免因忘记或所带材料不全而贻误。
 
  考生除填写《2024年度四级联考邢台考区面试证件审核表》(附件1)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
 
  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考生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填写基本信息加盖学校印章)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要注明毕业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如果所报职位有户籍要求,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取得学历、学位,见附件2)。
 
  (二)往届毕业生
 
  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考生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等。
 
  (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
 
  (1)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出具的证明并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并盖章。(以上出具的证明: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历年考核情况,续聘的需注明何时续聘和续聘期限)
 
  (2)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定向招录“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医院、学校)”职位的,需提供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四)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尚未取得认证的,需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见附件2)。
 
  (五)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信》(见附件4)。
 
  (六)报考要求共青团员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所在团委出具的团员证明信,内容包括入团时间及入团时所在团支部。
 
  (七)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八)报考要求“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提醒事项
 
  (一)考生需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考生出具的各类证明信,需由证明盖章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写明单位固定电话,现场审核后留存证明信原件。
 
  (二)若报考职位需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需提供能证明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的证件,户籍以报名首日(2024年2月1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若报考者按照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条件报考的,还需提供如下材料:1.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的户口本(含首页);2.结婚证等能证明配偶及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度四级联考邢台考区面试证件审核表》并填写一份,需粘贴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四)为提高审核效率,证件审核需留存的有关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装订,装订顺序由上到下依次为:审核表、笔试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页)、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首页、本人页)或高考生源地证明原件(证明河北常住户籍的配偶、父母、公婆或岳父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退役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
 
  (五)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录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提前与邢台考区考务办联系,并提供本人签字的《弃考声明》(见附件5)。
 
  特别提示: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核结束后,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的,责任自负。
 
  工作电话:0319-3699306
 
 
  1.2024年度四级联考邢台考区面试证件审核表.docx
 
  2.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如期取得学历学位承诺书.docx
 
  3.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证明.doc
 
  4.中共党员证明信.doc
 
  5.弃考声明.doc
 
  邢台考区四级联考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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