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承德市双桥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7-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河北承德市双桥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4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8:30至2021年7月13日12: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复习可参考2021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双桥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呈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1年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54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双桥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承德市及所属县区: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常住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2.国家承认的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3.配偶为承德籍的外地毕业生,能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可以报考;
 
  4.承德高校和驻承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5.在承德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可以报考;承德市特岗教师不可以报考。
 
  (二)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7月2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报到证。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面试时间会同市直和有关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时间同步,每名考生在市直和有关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cdrsksw.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8:30至2021年7月13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 7日8:30至2021年7月13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每名考生报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
 
  2.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7月14日上午8:30—12:0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3.对报考了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如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原渠道返还到个人缴费账号。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此次笔试由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为100分。
 
  ①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7月21日上午8:30至7月23日下午16:00登录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④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⑤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⑥考生可登陆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及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
 
  2.证件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尚未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①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和批次请关注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网站。
 
  ②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③进入面试的考生可登录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网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④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⑤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⑥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⑦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考核、体检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由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承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
 
  后,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http://www.sqq.gov.cn
 
  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
 
  http://www.cdrsksw.cn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
 
  0314—2076120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五、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1.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主动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sqq.gov.cn/art/2021/7/2/art_3920_764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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