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博硕引才公告

2021-05-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博硕引才公告发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博硕引才公告
 
  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019)2号)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为促进涉县经济社会发展,充实和加强涉县博硕人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直单位博硕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选聘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县直单位共引进博硕人才8名,工作岗位详见附表《涉县2021年度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招引对象为国内外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2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选聘博硕引才公告,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后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学校BBS(校内论坛)、校友群等平台发布公告,或者在高校举行选聘会,介绍涉县人才优惠政策良好发展环境。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到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并扫描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发送指定邮箱rck3893550@163.com。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现场审核材料止。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必要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等资料。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函。考生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填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对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合格后,对应聘者进行测评。选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现场选聘采用面试、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80分。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专业要求制定具体的测评方案。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6.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和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6.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涉县第一中学:
 
  联系方式:15031002085
 
  涉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0310-3893550
 
  监督举报电话:0310-3893527
 
  点击下载>>>
 
 
  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涉县县委组织部代章)
 
  2021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xxgk.shexian.gov.cn/gggs/202105/t20210515_1448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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