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容城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县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是城市开发建设、旧城改造提升等。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企业现代化、专业化管理运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高效发展,更好地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容城县县属企业领导人管理暂行办法》,面向国(央)企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副总经理3人、总工程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
副总经理3人,其中负责投融资和财务管理1人,负责工程规划管理1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1人;总工程师1人。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国(央)企管理人员招聘,有雄安新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县属企业领导人员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领军人,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经营管理县属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二)勇于创新。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善于把创新创业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治企有方。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
(四)兴企有为。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够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同本企业的实际相结合,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经理层成员应当具有生产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财务审计、工程技术等某一方面的专长;能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及岗位职责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公司法》、《国有资产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聘用确定、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模板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dyouweizlsj03@163.com(邮件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
由公司专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需要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面谈内容包括专业知识、适岗能力、理论素养、心理健康、工作经历等。面试过程中适面试情况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分析、专业知识等笔试答题。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法,60分(含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的,按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面试通过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公司董事会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广泛深入了解面试合格人员情况,并提出聘用建议。县委组织部对考察分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五)聘用决定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确定聘用人员,交由股东(县财政局)审议,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七)公示
相关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被举报情况经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公司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入职手续。
(二)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具体年限和试用期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经理管理层岗位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固定年薪、绩效工资与任期激励组成,具体薪酬面议。
(四)公司按照法律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容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保定有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全程监督,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16633353286。
九、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书和提供与事实不相符的工作经历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应聘资格处理。
(二)自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0312-7907778、0312-790777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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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hbrc.gov.cn/news/00-80-67-1-12/1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