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秦皇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8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1号窗口。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秦皇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戒毒工作管理力量,保障戒毒场所安全稳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秦皇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戒毒管理大队管理岗位、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值班岗位、监控指挥中心内勤岗位。
2.招聘人数:戒毒管理大队管理岗位3人(男性)、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值班岗位2人(女性)、监控指挥中心内勤岗位1人(女性)。
3.有关待遇:月工资19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缴纳社会保险。
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对戒毒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督察职权,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8日至2003年1月8日期间出生)。
4.截止到2021年1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应聘监控指挥中心内勤岗位的,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同时,必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限制性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6.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月5日,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qhdrsj.gov.cn)、秦皇岛人才网站(http://www.qrc1984.com)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1号窗口。
3.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8日(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
4.报名材料:①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报名表》原件(附件1),《报名表》上须贴有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同版1寸照片4张;④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退役军人是高中毕业的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河北省人社厅办理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无不良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原件;⑦退役军人应聘的,提供有效的退役军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⑧中国共产党党员应聘的,提供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根据报名结果,短信通知参加笔试人员到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1号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相关法律知识。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有缺考、作弊等情况的,取消考试成绩。
(五)考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考试成绩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六)成绩排名确定
按应聘岗位对成绩进行排名,依分数高低按1:1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目前在秦皇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非财政开支的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能测试(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试。点名不到位者视为缺考,考生不得再进入体能测试考场。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因体能测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分岗位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另行通知)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分岗位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对被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其本人与直系亲属的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选。如在考察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分岗位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十)拟聘人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因故取消聘用资格的,再次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聘用人员与秦皇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秦皇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特别提醒
(一)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和领取准考证时,将组织体温检测和查验个人健康码,本人要戴口罩,排队间隔1米,人与人不要聚集、扎堆。
个人健康码申领方法: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进入“冀时办”微信小程序→首页选择“健康通行码”点击“出示码”→进行实人认证(认证后可根据提示设置30天免登录)→获取及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码。若提示健康通行码已失效或过期,请重新认领即可。打开本人健康通行码→点击“健康申报”→如实填写个人联系方式、住址、地理位置、身体情况→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免收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的各项信息及报考材料真实有效。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所有证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1月8日。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秦皇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解释,相关考务工作由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承办。咨询电话:0335- 7078955(秦皇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
秦皇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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