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考张家口考区公务员证件审核通知已发布,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张家口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根据《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需对通过笔试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证件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0年9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张家口广播电视大学1号楼(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32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13路公交车广播电视大学站下车。
三、审核的证件和材料
考生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材料及其他证件。
(一)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其他非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的具体日期)和学生证。
(二)除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外,若报考人员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证件,户口以2020年7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若报考者的特定关系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还须提供能证明其特定关系及其户籍的材料:
1.结婚证;2.特定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3.特定关系人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材料、户籍底册;4.特定关系人保证书(附件1,特定关系人签署属实意见后签字并加按手印)。
(三)报考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出具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证明。
(四)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公务员的,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五)报考要求本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要注明报考人员占用事业编制的起止时间。
(六)报考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共青团员)身份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个人所在基层党(团)组织开具的党(团)员身份证明。
(七)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
(八)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须提供《退役证》。
(九)与报考职位不构成回避关系的本人承诺书(附件2)。
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对于证件审核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或自愿放弃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签字加按手印的弃考声明(附件3)。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应自觉如实进行证件审核前14天的健康监测(如某考生9月17日参加证件审核,应进行9月3日-16日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并对“河北健康码”相关信息进行维护。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证件审核。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0313-12345咨询),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证件审核。
2.证件审核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 须提供证件审核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证件审核;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证件审核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 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证件审核,应于证件审核前14天抵达张家口,并向张家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联系电话0313-4099506),且期间不得离开张家口,并按照张家口市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证件审核。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张家口市公务员考试机构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证件审核。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证件审核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证件审核。
(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证件审核前14天健康状况。请务必于证件审核前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证件审核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地点后,须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空旷场所分区域列队,在工作人员指挥下,分批次进入审核室所在大楼,审核全程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四)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证件审核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张家口准备,证件审核期间需要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且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咨询电话:0313-201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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