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邯郸市成安县公安局招聘特警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特警辅助工作人员56名(男性),报名时间:2020年01月16日至2020年0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成安县迎宾大街与新兴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昌宏丽都楼下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成安县公安局特警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公安特警辅助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受成安县公安局委托,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辅助工作人员56名(男性),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考察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聘用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成安县公安局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协议;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予用工备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退役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数
56名。
(三)招聘条件
1、对党忠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善于拼搏;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
4、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01月13日至 2002年01月13日)
5、身高1.72米以上,五官端正;
6、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裸视力0.8以上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纹身、吸毒、不良嗜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及失信人员的;
6、有犯罪嫌疑的;
7、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8、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01月16日至2020年0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成安县迎宾大街与新兴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昌宏丽都楼下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成安县公安局特警辅助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成安县公众信息网下载)、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本人注册后查询);退役军人(高中以上学历)持退伍证和退役军人优待证,以上证件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签字。
5、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本人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6、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7、请报名者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
①10米×4往返跑;②立定跳远;③1000米;④引体向上; 评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岗位工作需要。每项25分,上述四项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面试内容为随机抽题问答。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体能结束后,根据笔试、体能总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体能总成绩按1:2进入面试资格,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56人。体检不合格人员进行递补。
4、成绩在成安县公众信息网查询。
(三)体检
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予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成安县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成安县公安局工作,岗位为特警辅助岗位。
六、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成安县公安局局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安排日常管理及其它相关事宜。人员工资待遇按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0%执行(目前工资为2016元),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同时派遣公司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基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资、保险、管理费用由县财政保障,并纳入年度预算。
报名电话:
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8630032848 15100044241
监督电话: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7256065
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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