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石家庄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已公布,招聘80人,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调人员以“同向流动”为主,鼓励人员遵循“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流动,不得“逆向”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石家庄市市直单位、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共80名(涉及12个市直部门30个事业单位,选调职位表附后),其中党群系统事业单位14名,政府系统事业单位66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2月以后出生)。
市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不受以上学历和年龄限制,选调职位对专业有要求的应符合其专业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新聘用岗位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请拨打选调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表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3日9:00至2020年1月7日12:00。报名网站为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打开网站,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要牢记),按要求上传照片。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有效)上传至报名系统内,确定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未及时上传报名表的人员不予审核。
(3)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各选调单位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核,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即成功。
(二)设置开考比例
各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可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因未达到规定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组织考试
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总成绩100分。
1.笔试(占总成绩的40%)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2020年1月9日至1月11日,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侧重报考人员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考试时限9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可于2020年1月20日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比例核减岗位数量直至取消。
2.资格复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凡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
3.面试(占总成绩的60%)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请于2020年2月5日至2月8日,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侧重考察报考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法。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四)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选调岗位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的,依次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工作年限长短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环节,可于2020年2月12日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五)组织考察
市直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间为2月中下旬,2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试用
各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员在对应岗位试用一个月。
(七)公示
考察且试用合格的人员由各单位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考察不合格的或试用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经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按照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八)办理手续
市直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试用、公示等情况,依据管理权限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2.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866833(市委组织部)
86688713(市人社局)
2020年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