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承德滦平公开招聘环境监测平台监控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做工作人员10名。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月13日-2月19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承德滦平公开招聘环境监测平台监控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滦平县环境监测平台监控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1月28日至2001年1月28 日出生,均含本日 );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滦平县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5、已在滦平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公开招聘滦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平台监控工作人员10名。
招聘条件: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条件(具有满三年及以上环保管理工作经验经历者,可不限专业;工作经验经历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进行确定)。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2019年公开招聘环境监测平台工作人员(编外)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8日。岗位条件要求考生具有滦平县户籍的,户籍认定标准为考生本人具有滦平县户籍、生源地户籍为滦平县或配偶户籍为滦平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月28 日通过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px.gov.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ksbm.lpxrsj.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网址:http://ksbm.lpxrsj.gov.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lpx.gov.cn(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8∶30分起至2019年2月19日17∶30分止;
缴费时间:2019年2月13日8∶30分起至2019年2月20日17∶30分止。
4、网络报名的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务必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时间、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或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户口本、报到证及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笔试
视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笔试,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于10人,则进行笔试,并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或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了解是否进行笔试及笔试时间。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若考生参加笔试,依据笔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并按岗位招聘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或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滦平县人事考试网或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参加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总成绩合成: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考生未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5、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异地选调,试题由具有资质的出题机构有偿提供。
(五)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人选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有环境监测、监察或环保管理工作经验经历者(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工资发放凭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进行确定);②烈士子女或配偶;③学历、学位较高者(先学历比较,如学历相同,进行学位比较;仍相同,按“985”院校、“211”院校、直一本、直二本、直三本、专升本次序优先录用);④按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次序录取;⑤进行笔试时,笔试成绩高的。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
2、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七)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八)公示
经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滦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滦平县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不进编制,工资参照事业单位编内同类人员标准确定,并正常晋升;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参照事业单位编内同类人员缴纳。
被聘用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政审考察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858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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