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务员考试网讯:9月6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关于做好全省人社系统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意见》要求,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报考学历条件、放宽报考专业要求、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本地户籍(生源)人员招考等措施,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做好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工作。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贫困地区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重点面向在脱贫工作中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村干部。加大贫困地区公务员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公务员队伍能力。
加大贫困地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在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引进、使用、资助、评先评优等工作中,适度向贫困地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制定《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人才培养激励、基层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等方面,着力破除束缚基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释放人才活力,为基层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积极开展“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和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组织专家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帮扶活动。在帮扶项目和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组织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瞄准贫困地区基层对人才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扶贫类服务岗位开发力度。
加强和改进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四放一选”的招聘措施,即放宽学历专业限制、放宽年龄经历限制、放宽开考比例限制、放宽分数线限制,采取选聘方式加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乡镇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可上浮1-2百分点,每个乡镇事业单位可设置1个专技7级岗位用于引进人才或聘任副高职称人员,解决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人才短缺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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