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幼教师招聘235名公告

2015-07-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幼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23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8月4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幼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幼教师招聘考试公告(235名)
  为满足我区部分中小学教师紧缺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中学教师21名:
  语文5名,数学4名,生物1名,英语5名,化学1名,物理2名,政治2名,地理1名。
  小学教师147名:
  区直小学:94名。
  语文32名,数学27名,英语8名,科学13名,美术7名,音乐7名。
  农村小学:53名。
  (东屯、西砖河、娘娘庙、利民、北队、观音庵、张庄子、胡嘴子、西花园、新世纪、育英11所小学)
  语文15名,数学15名,英语5名,音乐7名,美术5人,体育6名。
  幼儿教师67名:区直幼儿园20名,农村幼儿园47名。(东屯、西砖河、娘娘庙、观音庵、张庄子、南陈屯二幼、胡嘴子、西花园、新世纪、育英10所幼儿园)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2015年以前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其中中小学招聘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儿园招聘专业对口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均可报考。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及合作精神,能够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4、所报考的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8月4日(不含1、2日,周六周日休息)5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学位证的所有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报名表》(网上下载自行填写,现场不再领取),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6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孔雀城南,乘市内公交9路、29路、138路南环小学站下北行70米,左转100米即可到达)报名。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本次招考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方可开考。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中小学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幼儿园分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教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教师面试分说课和个人特长展示(特长展示时间为5分钟,说课和特长展示分值按4:6的比例确定);中小学其他学科只进行说课。说课按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选取教材,说课时间均为10分钟,当场出示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考核
  由招聘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所在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派出所、工作单位进行政审考核,对其档案进行复审,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资格。
  九、聘用
  实行聘用制,参照同岗教师,落实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十、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能重复报名。
  3、聘用到农村的教师,需在该校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4、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5、本公告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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