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约为3:1,而在此前的证件审核环节中,如网上报名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责任。特别提醒通过审核的人员,须在所报考职位面试首日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考试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笔试准考证、证明户籍(生源地)的材料及必要地其他有关证明和荣誉证书等。
面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5月16日—5月18日,报考省直部门(除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外)和定州、辛集市及其乡镇的考生。
第二批:5月23日—5月25日,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
第三批:5月30日—6月1日,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的考生;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剩余考生。
第四批:6月6日—8日,报考省地税局系统的考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剩余考生。
第五批:6月13日—15日,省地税局系统剩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