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选调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的公告
一、时间
5月7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
石家庄市河北会堂一楼西华厅。
具体地址为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27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要求见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河北省201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亲友代交有关审核材料,但代交材料必须齐全、符合有关要求(受托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