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肯定,今后只有更加努力工作,才能对得起这份待遇。”日前,定州市息冢镇息冢村党支部书记李少平拿到了和公务员一样的“工资”后高兴地说。
息冢村曾经是一个穷村、乱村。近年来,在李少平等村“两委”一班人的带领下,该村引进了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建设了新民居,群众生活和谐稳定,由全市的后进村变为先进村。李少平也于日前享受到了比照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标准的财政专项补贴,每月领取的“工资”由原来的610元提高到2037元。据介绍,包括李少平在内,两年来定州市先后有75名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享受到这种待遇。
定州市有517个村,约100万农村人口。许多农村干部任劳任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付出与待遇却远远不成比例。为此,定州市深化“一定三有”工作机制,创新农村干部队伍管理考核,对任职时间长、工作实绩大、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比照公务员工资标准落实财政专项补贴。
该市注重任职年限和工作实绩并重的原则,明确评定标准,规定凡连续或累计任职一定年限,任职期间本人或其所在村党组织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在重大事件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或所在村发生显著变化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均可参与评定。同时,“自下而上、逐级把关”,严格审核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定结果党员群众信服。
该市还制定了“督导、考核、问责”一体化的监管体系,对享受待遇的农村党支部书记每年一测评、每年一审核,并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出现因工作失误被免职或受到组织处理、履职尽责不到位、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等“13种情形”之一的,即时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