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院

2013-10-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1949年,南京解放,同年6月1日成立南京市人民法院。新设立的市人民法院管辖全市一审刑、民事案件。随着《共同纲领》颁布,全市人民司法审判制度逐步创设。1955年1月,经市政府批准,市法院改组成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简称市法院),设审判委员会、刑庭、民庭、经济建设保护庭、执行处、人民接待室和秘书室。2002年机构改革后,南京市法院下辖以下十三个基层法院: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浦口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人民法院。市法院职能有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工作,督办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办理本院审判委员会会务,承办、督办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及其来信,研究、制定全市法院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编辑简报、情况反映、信息等。市法院位于南京市广州路35号。
  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jiangsu/)将南京市法院2013年招录情况公布如下:
  职位类别为A类;法官助理(从事审判工作)招考5人,执行法官助理(从事审判工作)招考4人,科办员(从事法医工作)招考1人,共招考10人;专业涵盖:法律类;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开考比例为1:3。
  本职位仅供考生报考参考,详情请查询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南京市法院:http://www.njf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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