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时挂牌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隶属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是海南省唯一的省级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监测事业单位,也是海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管理政府部门环境保护管理与决策的重要技术支撑与服务单位,其监测站属国家一级环境监测站,是海南省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信息中心、网络中心和培训中心。为进一步增强我院科研和监测能力,经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批准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2013年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招考方式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硕士学历学位,并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资格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应届及往届博士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其中个别岗位放宽到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届及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
(二)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不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资格要求,分别采用考核和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招考方式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含),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至3月10日。
在此期间,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受理电子邮箱:hnwangshi@126.com。
2.报名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须填写《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扫描打包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凭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我院将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数进行考核;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每一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考。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进行资格复审。
(三)招聘办法
1.考核招聘办法
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岗位考核工作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从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学术成果、事业心、责任感、团体协作和奉献精神等各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
考核成绩综合分第1名且达70分以上(含)人员列为考核体检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核体检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分均未达70分以上(含)或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试招聘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除国际合作英语翻译岗位笔试(含听力)、面试成绩分别占40分和60分外,其余四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各占50分。
笔试包括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占70分;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占3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依实际情况确定,每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3名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3名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根据各招聘岗位特点,国际合作英语翻译岗位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演示(70分)加现场答辩(30分)进行,其余四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按笔试、面试成绩及相应权重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且达合格分数线人员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体检
列入考核体检的考生,由我院对其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人际关系、学术成果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考核的,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海南省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或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考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核同意后,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择优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院将及时向其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聘用前已参加工作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应届毕业生聘用手续办理时间延至该考生博士或硕士等学位就读院校毕业时间,考生已达毕业时间,但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学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招聘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考核考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在每项工作结束后,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不再发布,敬请各位考生注意收看。
(二)招聘工作由我院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
(三)咨询方式: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王实 吴国文 电话:0898-66711297
手 机:13198990169、13876742018
附件:
1.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2.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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