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务员考试网从海南省委组织部获悉,2013年海南省将选聘504名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6日8:30至10月30日17:30,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据悉,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聘期为3年。值得注意的是,从2013年起,海南省不再实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乡镇公务员的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选聘对象需全日制大专以上
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共504名,其中,海口市65名,三亚市45名,三沙市2名,文昌、琼海、万宁、东方、乐东、澄迈、定安、陵水、昌江等9个市县各28名,儋州、五指山、临高、屯昌、保亭、琼中、白沙等7个市县各20名。
选聘对象为,具有海南户籍(含海南生源),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此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海南党建网(网址:http://www.hainandj.com),下载并认真填写《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到省委组织部设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地址为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的报名点,自主选择一个市县的大学生村官职位进行报名。
11月17日笔试
测试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
11月11日8:00至15日17:00,考生凭身份证到所报考市县党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主要测试大学生村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为1:2(三沙市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县,将减少选聘名额,其空出的名额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到其他市县。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的,按本人笔试成绩5%予以加分。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选聘名额,按1∶1.5的比例(三沙市的面试比例为1:3)确定面试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 )、海南党建网(网址:http://www.hainandj.com )发布面试公告。
由市县党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系非公务员身份
待遇比照新录用公务员标准
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聘期为3年。
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聘期最长不超过6年。
政策待遇方面,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各市县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享受财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以及相应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配套保障。
聘期结束怎么办?
实行多样发展,组织适当扶持
大学生村官聘期结束后,实行多渠道就业、多样发展,组织给予适当扶持。
考录公务员方面 从2017年起,全省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公务员的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的15%左右。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和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乡镇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时,可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优秀大学生村官,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和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或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
报考研究生加分 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鼓励留村任职 大学生村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干部。任满2个聘期且在2个聘期内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引导自主择业创业 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创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组织处:0898-65381563、6534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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