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获悉,海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从6月4日开始,6月30日前完成。各招考单位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各招考单位分别通知。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据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面试人选的比例(招考职位职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职位职数为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范围内的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从6月4日开始,6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