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经我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共20名,其待遇享受财政全额拨款,并正式入编。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职数附后。
二、报考条件
(一)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四)户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五)年满3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七)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八)其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专业:按各单位招聘职位要求。
四、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岗。
(二)报名时间:10天,2012年7月17日至7月30日下午5:30(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胡东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岗负责人);联系电话:86236003。
(四)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毕业报到证或毕业介绍信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相关材料。
(五)报名工作结束后,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等相关部门对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3日。如有异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据公告予以解答或纠正,无异议后,向审查合格考生发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实行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审查。
(六)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委纪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五、招聘形式及考试内容
招聘形式:通过闭卷笔试和面试方式及考核体检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笔试
1、笔试方法:资格审查结束后,按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来计算;出题和改卷工作委托省权威部门,按国家有关考试政策组织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4、笔试成绩在琼中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有线电视台公示3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招考职数以及确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邀请省权威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面试小组按政策规定组织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并通过琼中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有线电视台向社会公示3日。
(四)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数按1:1的比例拟确定考核、体检对象,面向社会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考核、体检结果公示:根据规定组织考核、体检,并将考核、体检结果向社会公示3天。
六、聘用
考生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选通过琼中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有线电视台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安排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批复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的,经复核,对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入编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招录的整个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县监察局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和资格审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琼中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