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送部分岗位笔试加分材料的公告

2013-07-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五指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精神,部分岗位笔试享有加分条件,加分条件如下:

    一、报考电视摄影职位的考生获得广播影视、摄影、摄像作品省级以上奖项者(不累计加分)。

    二、报考播音员职位的考生获得播音员资格证或主持人资格证者(不累计加分)。

    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予以加分。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5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送达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如考生本人不能到达现场的,可以委托其他人送达,需提供相关委托证明。逾期未能送达者,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特此公告。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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