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国家标准委2013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递补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录递补工作的有关规定,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考生公共科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的原则,经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递补以下2名考生参加面试:
递补人选需按照《国家标准委2013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的要求,于2月26日12:00前电话确认参加考试,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电子邮箱:gjbzw2013@163.com ;
确认及咨询电话:010-82262967/8226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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