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邮政管理局201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定于2013年5月30日上午9点举行。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详细地址:海南省邮政管理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2号)
交通路线:乘204路到邮电大厦站下车后南行10米即到(南宝路与椰林路口交叉处),或乘坐13路、38路、60路到明珠广场站下车后东行200米至南宝路22号。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5月24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hainanyouguan@126.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后逾期不到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5月24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招考 单位 职位 名称 职位 代码 资格审查时间 审查 地点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市场监管处主任科员以下一 0501074101 5月29日上午8点至12点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市场监管处主任科员以下二 0501074102 海口市邮政管理局 市场监管科主任科员以下一 0601075101 海口市邮政管理局 市场监管科主任科员以下二 0601075102 三亚市邮政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科员以下 0601076101 儋州邮政管理局 行业管理科主任科员以下 0601077101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照片须与准考证同版);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6.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必须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方能认可;
7.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8.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五、面试安排
请考生请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并于本人职位面试当天8点30分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报到。截至8点50分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六、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七、其他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898-66555948
联系人:郝莹莹 传真:0898-66555935
电子邮箱: hainanyouguan@126.com
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2号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