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是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归口省住建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 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市县管理局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具有海南省户籍、海南居民、海南生源和在海南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如下:
(一)会计岗位11名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审计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名者年龄33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计算机岗位12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名者年龄33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每人限报1个岗位,公告发布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22日。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者可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www.hngjj.net)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和简历发送至hngjj@hngjj.net,同时将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等邮寄至我局办公室,并提交个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2.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3日—27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公布,并办理和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应聘者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整个招聘过程发现弄虚作假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成绩排序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达1:3方可开考。笔试评分采取100分制,笔试总分按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的比例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来确定,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考试时间、地点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评分采取100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各市县岗位空额情况,经征求符合考察条件考生意见后统一调剂。考察工作主要是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初步讨论决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办公室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海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情况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后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
根据体检、公示结果,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八)监督检查
邀请省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四、其他
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898)66531606 66509422
联 系 人:王宁 麦秋齐
传 真:(0898)66713065 66531610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38号海口国际商业大厦15楼1501室 邮编:570102
电子邮箱:hngjj@hngjj.net
附件:1.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开有关市县直属管理局招聘岗位人数分配表
2.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