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已经发布。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51号)等有关规定,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选调生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范围
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在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招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范围内的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9日(星期天)上午。
地点:海南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培训中心6楼(海口市白龙南路46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2、准考证;3、报名登记表;4、户口簿;5、毕业证和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证明;院系以上三好学生或曾担任过院系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干部的,须提供相关证书或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
考生系少数民族人员的,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市县民宗委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咨询电话
招录选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参加资格复审的选调生如需咨询相关事宜,请拨打电话0898—65371866进行咨询。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