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共有宗地分割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需要,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东方市生源。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二、工作情况及待遇
1、工作地点在东方市。
2、工作时间至2014年12月31日。
3、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1500元)加提成(工资待遇已含五项基本保险)。
有意向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表到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一楼纪检组办公室报名,我局将以计算机基础考试及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此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3年5月28日
(联系人:欧海蓉, 电话:1397613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