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13-07-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了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教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嘉积中学高中教师18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人员包括:省级以上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三)符合招考职位所需具体的其他条件;

    (四)身心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8月30日)。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岗位业务能力、学术成就等。岗位招聘的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能进行面试,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2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个别紧缺专业岗位需要紧急引进的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结果提出招聘意见,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5月30日)

    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onghai.gov.cn)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7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近期免冠半身彩色2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设在琼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从《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发送到海南省琼海市委组织部邮箱(zzb@qionghai.gov.cn),然后将《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证书(范围同现场报名)复印件寄至琼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委大楼701室)。

    应聘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已婚的须提供当地市(县)计生部门证明。

    报名后,由市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接受审核。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等。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及审查情况,按拟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不合格、资格复查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及体检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聘用人员(如拟聘用人员综合素质未达要求,可减少招聘人数),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琼海市政府网站及其它方式进行公示,时间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单位事业编满编时,经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同意,采取核定过渡编制方式先调放,待单位自然减员时冲销过渡编制。

    (二)招聘人员享受安家补助费。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约在我市工作5年以上的,安家补助费按如下标准分五年等额发放。

    省级以上的特级教师安家补助费20万元,省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安家补助费15万元,省级以上的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补助安家费10万元。

    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由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年实施补助。安家费补助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如人才专项资金不足,由市人才办申请追加预算资金。

    (三)招聘人员优先享受购买保障性住房。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者可享受优先购买保障性住房政策。如在我市购房的凭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市人才办申请,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一次性拨付安家补助费;购房后,如在我市工作未满10年,将折价收回住房。

    (四)招聘人员的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招聘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ionghai.gov.cn), 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认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琼海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咨询电话:0898-62920939  0898-62934500

    附1:琼海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doc

    附2:琼海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琼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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