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厅2012年考试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7:00前到达集合地点。
二、集合地点: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办公楼前。
三、参加体检人员:
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以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要齐全,缺一不可。
2、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体检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规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
5、自备体检费用400元(届时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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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二Ο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