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2-12-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3人,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辅警33名,其中勤务辅警25名,文职辅警8名,招聘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龄计算时间以2022年12月20日计算。报考者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精神病史、肢体功能障碍、色盲、重听,以及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能适应经常值夜班的工作强度,其中应聘监所管理支队B类报考岗位者能适应长时间封闭隔离勤务工作。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吸毒史或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在考试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持B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或计算机专业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police.haikou.gov.cn)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2号好明光集团(二十五小学正对面)。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报考材料:
 
  ①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材料,大专(含)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表中须有二维验证码以提供在线验证服务,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服务中心认证书;
 
  ③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入伍审批表和退役军人证,应征入伍审批表无原件的提交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无应征入伍审批表可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或入伍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
 
  ④电子版《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4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一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片4张;
 
  ⑤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⑥专业特长人员提供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B4岗位者须提交B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5.2022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为补送报名资格材料时间,逾期未补送者视为放弃报名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和健康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招聘岗位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理性、慎重选择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必须按照报名提交材料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报考岗位要求的比例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领取准考证、笔试等有关事宜,将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公布。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总分。
 
  2.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发布。
 
  4.笔试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数1:5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者,一并入围体能测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四)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逾期未到者,即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3.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最多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跑项目测评只测1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4.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未通过,放弃或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予以淘汰。
 
  5.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参加面试,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另行通知。逾期未到的,即为自动放弃。
 
  3.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成规则:
 
  ①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②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2位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成绩较好者优先。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秀英分局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从对应招聘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从对应招聘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与A类岗位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海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下属单位与B类岗位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报考者综合成绩在招聘单位再次启动招聘辅警工作之前有效,招聘单位同类辅警岗位出现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补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辅警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试用期每月工资4976元,试用期满每月工资为5405元(均含单位、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不执行绩效工资,另4-10月发放高温补贴每人每月300元,按规定评定层级享受层级工资,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详见附件1。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执行教材和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二)由于疫情实时变化,考生在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各项规定。如因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时参加各环节考试的,将不再另行组织。
 
  (三)各环节考试的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有疫情防控工作新要求和规定,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咨询电话:0898-68500100(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举报投诉请联系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政治处,电话:68651485;海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综合科,电话:31652193,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
 
  2022年1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police.haikou.gov.cn/xxgk/gsgg/202212/t11765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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