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关于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
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南海先锋网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招录名额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录名额在9人以下(含9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经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4月29日至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不审核)。
(二)资格复审地点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新民路县委大院县委组织部三楼公务员组(可导航定位保亭县人大常委会,保亭县委组织部在人大常委会后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渝 0898-83666062;
邮箱:btzzbxxb@163.com;
传真:0898-83666303。
三、资格复审方式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留存。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员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书面委托书。
四、资格复审内容及材料
1.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招录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认证结果;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1份。
5.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录公告和招录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8.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9.年龄要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10.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1.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职位的当地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审批表》)或者其他佐证材料。
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职位的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2.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五、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员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书面委托书。
2.自愿放弃复审资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7日之前,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及报名信息表,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邮寄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新民路县委大院县委组织部三楼公务员组,邮编:572300,收件人:张渝,联系电话:0898-83666062。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baoting.hainan.gov.cn/zfxxgk/xgbmgk/bgsxxgk/gkml/202104/t20210426_2970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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