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和企业人才招聘公告

2020-04-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和企业人才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人才89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和企业人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结合琼中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和企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人才89名,其中教育15名,卫生38名,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管理(技术)人才36名(详见附件一)。招聘可结合报名实际分批分期进行。
 
  教育人才的招聘。由县教育局结合实际,在此次公告发布后,尽快按照单位实际拟定本系统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需于10月底前结束。
 
  卫生人才的招聘。由县卫健委结合实际,在此次公告发布后,尽快按照单位实际拟定本系统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需于10月底前结束。
 
  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管理(技术)人才的招聘。由县人社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以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应聘人员须注意: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附件二、附件三中查找所学专业的从属范围,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目录报名)
 
  招聘岗位对学历有全日制要求,则应聘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等不接受报考。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都必须属于全日制。
 
  如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要应聘人员提供劳务合同或单位证明(以上证明均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4月2日至2002年4月1日期间出生);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4月2日至2002年4月1日期间出生);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4月2日至2002年4月1日期间出生)。
 
  (四)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为参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党纪、政务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目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流动情形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4月3至4月9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网址: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国徽面、个人面;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验证获取,须带有“二维码”,在验证有效期内);
 
  如遇到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延长验证有效期等问题,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chsi.com.cn/xlcx/rhyq.jsp
 
  (7)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执行法院范围:全国法院)。应聘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附件处。查询网址如下: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8)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10)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有效期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4月3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机会只有一次,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6时。4月30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4月30日16时准时关闭,逾期未补齐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对象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岗位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招聘方式
 
  1.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
 
  (1)成立考评组。由相关行业专家5或7人组成;
 
  (2)面试方法。采用面试答辩和撰写论文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
 
  (3)面试内容。面试答辩和撰写论文均权重于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内容;
 
  (4)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携带或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面试分数。面试分数按面试答辩占60%+撰写论文占40%计算;
 
  (6)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根据考生面试分数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论文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论文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3天。
 
  (六)体检
 
  1.确定体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地点和费用。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结果和复检。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不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招聘小组成立考察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当面了解、电话访谈等形式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考察材料。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若考察对象均不胜任该职位,则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公示
 
  招聘小组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无异议,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审批。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委办、县财政局以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1.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如若入编,工资将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2.事业单位人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如不入编,全职引进的人才在琼中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工资参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205号)执行,正高级职称年薪约18万元,副高级职称年薪约14万元,中级职称年薪约11.5万元,初级职称年薪约10万元;博士年薪约12.5万元,全日制硕士年薪约11.5万元,全日制本科年薪约1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测算为准,其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编外人员如在服务期内辞职或被辞退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测算工资,其余部分须退还。
 
  3.企业人才工资按行业内同等工资标准执行,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一。
 
  (二)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中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执行。
 
  1.人才补贴
 
  (1)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优秀人才或省(部)级优秀专家以上(含省〈部〉级)高层次优秀人才,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40万元(税后);
 
  (2)符合在琼中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紧缺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教育、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生态环保、金融、法律、体育(足球)、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物流、项目规划、项目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优秀人才,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25万元(税后)。
 
  2.其他政策待遇。人才落户、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科研资助、创新创业支持、科研成果奖励和选拔奖励等相关政策待遇按《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中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执行。(详见附件四)
 
  (三)人才管理
 
  引进人才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才,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引进人才不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5年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继续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向县委人才办申请,报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审核、县委审批后继续聘用。
 
  五、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
 
  (二)监督电话:0898-86236005,0898-86236512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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