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4月30日,具体报名时间后续另行发公告通知。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白沙黎族自治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干事创业,补充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充实加强基层力量,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县属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1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0年白沙黎族自治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为稳定我县人才队伍,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在职在编的属于我县财政供养人员报名。其他地区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条件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年龄要求:1984年4月2日-2002年4月1日期间出生);另面向白沙黎族自治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专技岗位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年龄要求:1969年4月2日-2002年4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海招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4月30日,具体报名时间后续另行发公告通知。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具体方式后续另行发公告通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毕业证(报考人员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
(5)学位证(报考岗位对学位有要求的须提供);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验证,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7)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8)单位出具盖章证明或合同及社保缴纳清单(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
(9)属其他地区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需上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如考生对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政策解答电话进行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898—27715650。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3.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对报名者按规定进行严格的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白沙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核最终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人员全程密切关注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各项考试成绩、体检和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项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农村农业相关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根据公告通知及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领取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公告通知时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纸质的资格复审材料,其他地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按不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在资格复审期间,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予以公布。
3.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如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综合成绩在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体检、考察与公示
按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实际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考察阶段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县人社局在聘用审批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专业、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人社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天。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负责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所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所聘用人员在我县或乡镇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我县。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五)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七)详细事项请登陆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七、纪律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26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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