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琼中县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上午9:00-3月21日下午16:00。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琼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4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现面向社会招聘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琼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紧急补充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卫生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去;
(5)我县援鄂医务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同等条件下,获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优先考虑。
(8)年龄要求。具有专业技术初级职称(师级)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女性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男性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例如,招聘岗位年龄限制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在编在岗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琼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qiongzhong.hainan.gov.cn/)和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网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3月16日-3月1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考生在2020年3月19日上午9:00—3月21日下午16:00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
报名要求:我县援鄂考生由单位统一提供相关材料。
非援鄂考生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及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2)学历学位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3)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表的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上传);
(4)报考人员若与现工作单位仍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三)资格审查
本次紧急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面试方式进行。非援鄂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形式、地点,在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时另行公告。我县援鄂人员采取实际工作表现与招聘考察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能力、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琼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影响录取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琼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3天。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发出《琼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紧急招聘人员试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按照《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拟聘用人员先进行试用,疫情期内如工作表现情况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得进入组织考察、体检环节。
2.疫情结束后,组织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及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正式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请县委、县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经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3.本次紧急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紧急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会同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成立监督组,全程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琼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琼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98-86239140
监督电话:0898-8622716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13743
琼中县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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