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海口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2018-12-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海口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19年1月4日09:00至2019年1月10日17:00。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18年海口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海口广播电视台属于海口市财政全额经费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单位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符合招聘要求,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播音主持岗位5名,记者、编辑(编导)岗位4名,新媒体岗位2名,制作播控技术岗位1名。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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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对象资格条件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
  1、播音主持岗位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资格证书;
  (4)在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中口试成绩达到A级;
  (5)有在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3年以上播音主持从业经历;
  (6)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记者、编辑(编导)岗位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过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或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的主创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具有编辑、记者上岗资格证书;
  (4)有在地市级以上媒体行业3年以上新闻采编岗位工作的从业经历;
  (5)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专业设备独立完成节目采编工作;
  (6)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新媒体岗位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2年以上新媒体岗位工作的从业经历;
  (4)具有开发、策划、运营和管理新媒体平台的能力;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制作播控技术岗位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在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3年以上制作、播控技术岗位工作的从业经历;
  (4)能熟练掌握并操作制作、播控技术岗位所需的各种专业技能;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除以上规定的岗位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5、违反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广网(http://www.hkbtv.cn/)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3日止。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2019年1月4日09:00至2019年1月10日17:00。
  3、报名网址:点击链接进入报名页面
  4、报名要求: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
  5、报名材料:
  ①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附件1《海口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名上传(网上自行下载);
  ②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验);
  ③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⑥属于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⑦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打印学历证明(含二维码);
  ⑧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图片(jp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200KB)上传到网上报名端口相应窗格。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2)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海口广播电视台2018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公告》,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海口广播电视台2018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3)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岗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4)如报考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时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请重新使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重新报名,若因身份证号码错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在报名期间考生如需更改报考岗位,可到个人报名系统后台点击报名管理中“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更改后请点击“保存报名信息”。但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则无法更改报考岗位。
  (6)如考生报名时候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66502026,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7)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所有图片上传完成后,请考生到报名系统后台进入报名管理中“上传电子材料”验证图片是否上传成功(图片上传成功则窗格里会显示所上传图片),如果已上传成功,请返回通知中心,查看信息栏,信息栏显示“……已上传成功,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即算报名成功,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本次报名不受审查次数限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每个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竞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经请示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广网进行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广网进行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到达1:3面试比例的岗位,经请示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海广网进行公布。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和电话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广网进行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1、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空缺岗位,经请示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经请示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台党委集体研究,并报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海广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
  (七)拟聘用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先生、韩女士
  联系电话:66801381
  监督电话:12380、68725018
  海口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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