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东方市东河镇政府招聘公告

2018-11-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东方市东河镇政府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名。报名时间:11月16日-20日。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海南省东方市二环路东侧东鑫小区A栋1单元(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18年东方市东河镇政府招聘公告
  东方市东河 镇政府工作需要,现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9名村官和1名财会人员,共2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方式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20名大中专学生,男女不限。
  (二)招聘方式:招聘的工作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国家承认的同等学历,东河镇户籍或常驻东河镇的优先。
  (二)岗位职责:招聘的19名村官将分配到东河镇各村中去工作,1名财会专业人员安排在镇财务室工作,本村户籍的优先安排本村岗,主要工作包括村党建协管员、便民代办员、村邮员、农保员和统计员等,同时协助村文书做好村委会日常工作和村党支部党建资料整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东河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在东河镇内(有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可放宽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含)以上学历(镇财务室人员要求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能吃苦耐劳适应长期加班;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30—18:00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海南省东方市二环路东侧东鑫小区A栋1单元(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蓝底照片5张。
  报名后,各考生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各个考生应实时关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drl888.com)及公众号。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按期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各位报名者留意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1、面试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 3 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 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1、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第四项招聘程序中第(三)小项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进行逐条审查。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考试、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村官人员名单,并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东河镇纪委监察室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八)培训。公示期满后,东河镇政府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培训结束后,由受委托的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派遣给东河镇政府。东河镇政府与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给予聘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
  五、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村官工资待遇按3360元/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往后年度应发工资随着最低社保基数调整进行动态调整,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从东河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项目中列支。
  六、人员管理
  录用村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人员管理和考核由东河镇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河镇人民政府负责,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东河镇人民政府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东河镇招聘村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5728254(东河镇党建办公室)
  举报电话:25731917(东河镇纪委监察室)
  点击下载>>>
  东方市东河镇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