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公告于8月19日正式发布。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日,共2天。具体时段为: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笔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与2015年相比,本次考试最大的变化是招录人数有所减少,笔试时间延后5天。还有哪些新的变化值得考生关注,海南省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第一时间对本次招录公告进行深入解读。
一、招录流程时间有变化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招录流程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但时间方面有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告发布时间比去年提前
本次招录培养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而2015年发布的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相比而言,本次公告发布的时间比去年提前1天。
第二,报名时间间隔不变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依然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为海南省司法厅二楼会议室(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9月1日,共2天。具体时段为: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而2015年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至8月28日。地点为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通过对比分析,不难发现,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报名时间间隔未变。报名时间推后5天,现场报名的地址也发生了改变。考生要注意其中的变化,抓紧时间选择自身合适的岗位报考,以免错失报名时机。
第三,笔试时间推后6天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9月25日,而2015年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9月20日。二者进行对比,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时间推后6天。从公告发布到笔试当天,时长不超过36天。因此,考生要提前做好备考工作,制定备考方案,这样才能循序渐进,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备考效率的最大化。
具体笔试时间如下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有调整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在招录对象及条件方面有调整,调整幅度较大。
(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考试的招录对象与2015年相比,调整幅度较大。考生要注意时间方面的要求。
从表格中的对比中,不难发现,本次招录对象仅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而2015年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对象明显收窄。
(二)招录条件
本次招录考试在具体招录条件方面,也有调整,但调整并不大。考生要注意年龄、户籍、学历、等方面的要求。因本次招录对象为一类,故仅对这一类进行对比分析。
(三)优惠政策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中,优惠政策不容错过。具体优惠政策有:
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之和的5%给予加分。
三、招录人数有变化大
(一)招录总人数减少
本次计划招录培养政法干警5名,与2015年招录培养23名,相比而言,招录总人数减少18名。降幅较大。这意味着本次招录考试竞争会更加激烈。以下为2014-2016年招录培养人数变化图。
(二)各培养层次招录具体人数有变化
本次各培养层次招录人数有差异,与2015年相比,也有变化。具体如下图:
从此图表可知,本次招录培养层次仅有专科,而2015年还包括本科二学位。变化较大。
(三)各系统招录具体人数与去年相比有差异
本次招录培养系统为海南省司法系统,而2015年还有公安系统。相比之下,变化较大。
四、培养院校减少
本次招录培养院校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共1所。而2015年培养院校为公安大学、刑警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共3所。相比而言,培养院校减少2所,具体为:公安大学、刑警学院。考生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五、笔试大纲、面试形式变化不大
(一)笔试大纲对比分析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因此,笔试大纲与2015年相比,并不大。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参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
(二)面试形式对比分析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与2015年保持一致。考生在面试备考过程中,要加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报考政法干警的优势
参加本次招录考试的考生被录取后,在校期间免收学费,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费。这就意味着,顺利通过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既可以在学历方面得到提升,也可以在顺利毕业后,成为一名公务员。具体为: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单位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应迁入录取学校。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专科层次的服务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温馨提示:
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4张。
②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地政府的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报名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宗委开具的少数民族证明。
③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招录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
④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免收报名费;教育考试报名费:每人75元。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携带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于2016年9月12日至16日到省司法厅领取。
总之,每一次考试都是一次机遇,每一次考试都需要认真去准备、付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海南省公务员考试网政专家祝您早日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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