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说明

2016-07-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海南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7年3月启动,笔试预计在2017年4月举行。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目前备考的考生公共科目可参考最新版2017年海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户籍要求是考生报考的头号“拦路虎”,2017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发布前,为方便考生快速了解海南公务员考试的户籍要求,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就2016年海南公务员考试中的户籍要求为考生整理如下:
  报考户籍限制的职位需注意以下几点:
  1.户籍管理制度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所辖区域居民的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暂住人口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移登记、变更更正登记等)并进行管理的一项行政管理制度。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户口登记制度。规定城市和农村人口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等7项内容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户口迁移制度。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三是居民身份证制度。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颁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可自愿申领身份证。
  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如何界定?
  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16年3月18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海南省市县户籍是指在2016年3月18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某市县的人员;海南省市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某市县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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