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招募公告(223人)

2016-05-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招募223人公告已发布,海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6月10日。详情如下: 
2016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招募公告
 
  2016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223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至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基层检察以及开发性金融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西部计划服务地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五指山市和三亚市部分贫困乡镇。中部支教计划服务地为定安县、屯昌县、临高县、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等8个市县,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服务地为全省18个市县乡镇。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3.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自愿到基层服务;
  4.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5.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报名具体条件:
  (1)西部计划: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获得学位证书;
  (2)中部支教计划: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2016届、2015届毕业生(海南省内高校毕业生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南省外高校毕业生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获得学位证书;
  (3)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年龄3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团员青年,且获得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获得学位证书。
  6.报名西部计划和中部计划的应届毕业生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7.优秀学生干部或有相关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报名支教计划,具有教师资格证件的毕业生优先。
  二、招募名额
  西部计划招募95名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中部支教计划招募81名2015届、2016届毕业生,基层青年专项行动招募47名志愿者。全省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含中部计划和基层专项志愿者)共223人。
  三、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式
  西部计划: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另附成绩单,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审核备案。
  中部支教计划和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毕业生可在报名期限内登陆志愿海南网(http://www.zyhn.org)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需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另附成绩单。6月3日前,省内各高校的应届大学生直接到学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交表报名;省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将报名表邮寄到海南省项目办;报名中部支教计划和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往届毕业生须直接到海南省项目办交表报名,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南省项目办设在共青团海南省委,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文明东路66号,电话:0898-65316140。
  3.选拔方式
  各高校项目办于6月3日前完成报名审核后,由省项目办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审核、笔试、面试等集中选拔工作。省外院校和报名中部支教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往届毕业生可在报名时,由省项目办采取就近原则,分配至高校统一面试。
  4.统一体检
  6月中下旬前,按照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报名中部支教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往届毕业生需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志愿者体检报告将统一由医院提交至省项目办;外省高校毕业生可按照规定体检项目就近选择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至省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和西部计划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省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
  5.公示和录用
  录取志愿者名单于7月4日前在志愿海南网站(http://www.zyhn.org)公示3天,如无异议,省项目办将根据审核、面试、体检、公示确定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发放确认通知书,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
  6.集中培训及上岗
  7月中下旬,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到培训地点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予以派遣正式上岗。
  四、政策支持
  中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资金保障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省财政给予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适当补助,并转移支付市县财政部门;市县财政负担志愿者工作生活、交通补贴及参加社会保险等不足部分。项目均由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领导小组统一实施,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参加中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同时享受含交通补贴、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补贴及五项社会保险等。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自主择业或自主创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考试等国家和省内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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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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