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司法警务工作,保障诉讼安全,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祁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协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司法警察协勤人员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司法警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本县户籍;
4、招聘范围及学历要求: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警校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毕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现在法院并从事司法警察协勤工作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以上米;
7、体重要求:不得过于肥胖(超过标准体重25%)或过于消瘦(低于标准体重15%)。
标准体重(千克)为身高(厘米)-110。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8)、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
(10)、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祁县人事局。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至19日。
2、报名时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现场审核后填写《公开招聘祁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协勤人员报名表》。考生应当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要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2012年6月28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计分。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分性别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