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新绛县公开招聘电视主持人实施方案

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我县广播电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水平,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舆论导向作用,经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电视主持人。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全省、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县广播电视台主持人。

招聘计划:5个(全额事业),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

2、为人诚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强。  

3、相貌端庄,身心健康,形象气质佳,嗓音条件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演播室访谈和现场采访等综合能力,应变能力强。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业经验(持从业单位证明)或具有全国播音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年龄24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有从业经验(需持从业单位证明)者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普通话测试水平需达到一级乙等以上(以证书为准)。

7、原则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7月10日起在新绛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方案,同时在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在山西日报、运城日报、县政府政务公示栏、人社局政务公示栏、广播电视台政务公示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7月31日。

上午8:30时-11:30时 ,下午14:00时-17:30时。

2、报名地点及要求: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考务费100元,到人社局报名。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和证件进行审查,对身高进行测量等。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2年8月3日—— 4日持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3倍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由县招聘电视台主持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文化基础知识、播音主持等新闻专业知识以及时事政治知晓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招聘计划和参加笔试人员情况,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上镜仪态形象、播音音准音质、理解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位应试人员现场面试时间限时13分钟,采取随机抽签形式确定顺序。

面试内容:自备作品朗读(2分钟左右)、才艺表演(5分钟左右)、回答问题(3分钟左右)、试镜(指定文稿播音3分钟)。面试现场录像,评委现场打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环节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为面试成绩高、新闻主持专业毕业、学历高者优先。

(四)考核政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进行政审。政审考察主要内容:

1、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政治表现;

2、已婚人员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4、其他事项。

如有政审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审查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试者自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报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在新绛县政府网站、政府政务公示栏、人社局政务公示栏、广播电视台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空出的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对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田艺彬(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韩小青(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郝红霞(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贾文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庾根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喜明(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李 磊(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王红森(政府办主任)

    丁武学(人社局局长)

    高玉林(编办主任)

    薛文霞(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 毅(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丁武学(兼)

副主任:吴根平(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纪委、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人社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政府办、编办、财政、广播电视台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招聘纪律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电视台主持人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不论在任何环节作弊,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全县组织的任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359-7530777

县人社 局   0359-7532693

二0一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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