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县原聘科技特派员任期届满,经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县科技特派员重新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工作期限
2012年拟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基本上按“一村一名”配备,要求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年底以前派出到位。
科技特派员工作期限原则上为2年。
二、选聘条件及形式
(一)县级科技特派员的基本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大学生村官、具有涉农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乡土人才、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选聘。
3、领办、创办有一定科技研发能力的各类型经济组织,并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
4、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5、身体健康,作风务实。
(二)科技特派员选聘形式:
各乡镇及县直各主管部门采取自主双向选择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开展聘任。科技特派员以选派科技人员个体为主,也可以采取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形式。
三、保障措施
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在科技项目申报、技术研发、创办实业等方面均有相应政策,具体规定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可登录沁水科技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qskj.gov.cn/)。
截止时间:10月20日前交回到科技局办公室;
报送材料:《沁水县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同时带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联系人:王 慧 联系电话:7021541
附件:1、科技特派员申报表.doc(可下载)
2、沁水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doc(可下载)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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