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综合成绩折算前给予加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能按最高加分项的分值给予加分。
①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三都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及在三都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截止2013年6月17日在三都县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3分。报考“限招在三都县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该项不予加分;
②三都籍农村独生子女及其父母、二女结扎户子女及其父母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加2分;
③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药师资格、检验技师资格、影像技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卫生系统和计生系统专业技术职位加4分;
④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药士资格、检验技士资格、医学影像技士资格、口腔医学技士资格证的人员,报考卫生系统和计生系统专业技术职位加2分;
⑤少数民族考生加1分;
⑥报考乡镇岗位的人员,能熟练运用本地水族、苗族、布依族语言,并经语言测试合格的加2分;
⑦2012年4月由黔南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统一选派外出就业见习期满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以上的,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1〕152号)文件规定进行加分。
现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及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7月1日至3日(共3天)。如对加分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或电话向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4-3926042。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加分汇总表
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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